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
2020-09-30 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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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9-30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79f3e590-47c4-4f46-892e-f4603f09311e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79f3e590-47c4-4f46-892e-f4603f09311e | ||
建设规模: | 兰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现有规模10000m3/d)进行提标改造及扩能,增加处理规模10000m3/d,总规模扩至20000m3/d,同时将原有出水排放标准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的总体工艺流程包括物化处理工段(预处理)、生化处理工段、深度处理段及污泥处理工段组成79f3e590-47c4-4f46-892e-f4603f09311e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9-30 00:00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10-13 18:00 |
评审办法: | 本招标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大通过资格预审数量不大于7个。 |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 | 经办人: | 陈增杰 |
办公电话: | 13988662252 | 移动电话: | 13988662252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晓娟 |
办公电话: | 15750325326 | 移动电话: | 15750325326 |
标段编号: | GC533325202000039001001 |
标段名称: | 兰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10-13 18:0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0-10-20 09:00 |
开标地点: | 兰坪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004.7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为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包括施工需完成的设计图纸中包括的工程内容及其他工作,具体以设计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兰坪县金顶镇。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5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3.6.1 企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6.2 申请人没有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6.3 近三年(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 3.6.4 申请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6.5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公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提供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天内的网页截图。 3.6.6 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云建建函〔2019〕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6.7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3.6.8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发布审批表.pdf2020-09-29 17:36:06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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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