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城龙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龙城路人行道改造、路灯及排水工程)
2020-09-28 14: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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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城龙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龙城路人行道改造、路灯及排水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禄丰县城龙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龙城路人行道改造、路灯及排水工程)262b35a0-d1e5-4c97-8ec2-7b1972081340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262b35a0-d1e5-4c97-8ec2-7b1972081340 | ||
建设规模: |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62b35a0-d1e5-4c97-8ec2-7b197208134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9-28 08:30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10-10 17:30 |
评审办法: | 无 |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禄丰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志娟 |
办公电话: | 15969331480 | 移动电话: | 15969331480 |
招标代理机构: |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马荣斌 |
办公电话: | 0878-6036319 | 移动电话: | 18787897300 |
标段编号: | GC532331202000034001001 |
标段名称: | 禄丰县城龙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龙城路人行道改造、路灯及排水工程)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10-10 17:3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0-10-2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禄丰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94.49671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人行道改造方案及内容:第一段为KO+000~ Kl+340,挖除现状的人行道结构,新建健康步道9507平方米;第二段为K1+340~K1+860,挖除现状的人行道结构,新建仿青石板结构人行道3244平方米。 (2)道路照明设计:采用玉兰灯,采用双侧布置的方式。 (3)排水设计:排水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对防洪沟进行清淤处理,新建污水管道为北侧布置,污水依道路坡向重力排水,污水管管径为DN400,长度1014米,污水管放置于原防洪沟沟内,混凝土包封,检查井偏移2米设置在人行道上。南侧已建成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对破损部分进行更换。 (4)现状绿化带树池进行拆除后新建,采用砖砌后贴面处理。 (5)项目预算总投资12944967.19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4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无 |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龙城路(资格预审公告).pdf2020-09-27 17:18:39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