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2020-09-19 1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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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宣威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fcda71a9-512e-4d4a-9233-68ef9ef3999e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cda71a9-512e-4d4a-9233-68ef9ef3999e | ||
建设规模: | 总用地面积39357.83平方米,其中新建道路3282.67平方米,新建绿化恢复2648.68平方米,新建构筑物3932.93平方米fcda71a9-512e-4d4a-9233-68ef9ef3999e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9-18 09:00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9-24 17:00 |
评审办法: | 无 |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宣威北控清弘水务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查熙 |
办公电话: | 15687876338 | 移动电话: | 15687876338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兴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江荣贵 |
办公电话: | 0874-6034967 | 移动电话: | 15398519677 |
标段编号: | GC530381202000055001001 |
标段名称: | 宣威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9-24 17:0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9-29 09:00 |
开标地点: | 宣威市3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公告附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484.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详见公告附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4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资格预审申请人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或新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已完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日期以竣工时间为准;新承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日期以提供资料显示时间为准)); 4.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6、资格预审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7、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 资格预审申请人近3年(2017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3年(2017年至今)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申请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9、省外施工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要求针对本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已入滇登记。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无 |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资格预审公告.pdf2020-09-18 20:02:51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