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发包)
2020-09-09 13: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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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发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13155平方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否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9-09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9-09 17:00 |
备注: | 请于2020年9月9日,上午09时至00时,下午17时至00时,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东江花园一组团32幢3-1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投标邀请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经办人: | 宋工 |
办公电话: | 13987401753 | 移动电话: | 13987401753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工 |
办公电话: | 0874-3335977 | 移动电话: | 15912042959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000283001001 |
标段名称: | 曲靖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发包)-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9-14 09:00 |
开标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服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 号)的规定打印针对本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4、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年检合格);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或待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在本项目开标前,若招标人接到任何关于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信件(以住建或人社部门官方网站的公告为准)或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单位责令整改并在整改期内且未提供住建或人社部门整改合格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在中标后,自中标之日起如发现中标人在其他项目或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合理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2017 年-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8、信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近三年(2017 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失信被执行、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合同履约率 100%。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贰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险单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9-14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场地平整邀请函.pdf2020-09-08 15:52:36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