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环城路联络道路工程项目

2020-08-05 09:41:18 20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08-05

富宁县环城路联络道路工程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富宁县环城路联络道路工程项目3d904dcb-02f7-48f7-9746-4f4006f63994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3d904dcb-02f7-48f7-9746-4f4006f63994
建设规模:拟建一条长428米,宽20米的市政道路。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最终施工图为准3d904dcb-02f7-48f7-9746-4f4006f6399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08-05 08: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08-11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富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彭工
办公电话:0876-2198367移动电话:1590876385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彭工
办公电话:0876-2198367移动电话:159087638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600202000154001001
标段名称:富宁县环城路联络道路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08-1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8-25 15:00
开标地点:(文山州)交易大厅-421
开标方式:现场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58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9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其他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提供承诺或相应的情况说明)。
3、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终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新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的申明资料)。(自行申明)
4、投标人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网页截图)
5、依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自行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监管部门;
6、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自行承诺),所有拟配人员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08-25 15: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1(盖章)富宁联络路项目公告 (定稿).pdf2020-08-04 11:01:03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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