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拆除迁建雄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020-07-31 13:44:06 39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07-31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拆除迁建雄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估算投资390余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07-31 08: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08-06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经办人:朱师
办公电话:13577795557移动电话:13577795557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王春景
办公电话:0877-8010058移动电话:1375905535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421202000014001001
标段名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拆除迁建雄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8-20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1(江川区)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39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建筑占地面积502.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8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专职安
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质检员具备质量员资格证书;专职标准员具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3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或(2017、2018、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从成立当年起提供)
3.4信誉要求:
①、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及其它“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在其他公共公开网站平台上查询到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③、由劳动监察机构向投标人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中近3年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及被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
3.5其他要求:
3.5.1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46号文件精神,投标人须承诺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和银行代发工资、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户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须承诺中标后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积极推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并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确认方式均完成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1网上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先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去人(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成功后,请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到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江通路东段上营龙井新村南面)进行现场确认并获取相关资料:(1)网上确认成功(参与确认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7)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B证,技术负责人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质检员的质量员资格证书;专职标准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00)整,售后不退。
4.4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08-19 16: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拆除迁建雄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邀请书.doc2020-07-31 08:55:0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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