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实施网上审批

2020-03-24 15:52:19 305

来源:建筑云南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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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网上审批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单位,各位从业人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启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起重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网上电子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范围

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起重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取消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起重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新办、变更(包括聘用企业变更,信息变更)、注销、延期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办结、打证等各环节的纸质材料,实现全省统一平台办理、全流程网上电子审批、不见面审批、企业和个人“零跑腿”。

二、申请

企业和个人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起重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事项申请办理时,通过所在企业凭帐号或由个人账号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http://112.112.92.196/cpqsms/newsModule/html/)“人员管理”或“证书延期申请”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电子材料,然后通过个人下载云建通APP(附件1),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不具备相应学历、相关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不得组织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对不具备相应学历、不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和个人记入不良行为纪录,依法追究责任。

三、受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企业和个人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一次告知企业和个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和个人应及时补正并重新申报;对企业和个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发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新办证的,考核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电子证书,变更(包括聘用企业变更,信息变更)、注销、延期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发放电子证书。企业和个人通过所在企业凭帐号或由个人账号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http://112.112.92.196/cpqsms/newsModule/html/)获取电子证书。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部门服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照查询”(http://ynzwfw.yn.gov.cn/)网上查询和验证电子证照。

联系人及电话:饶卫斌,0871-64322249。

附件:1.云建通APP二维码

2.具体办理流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云建通APP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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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具体办理流程

新办证报名业务办理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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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用企业变更业务办理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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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延期业务办理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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