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变更
2020-03-12 14: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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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双江自治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10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双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3-12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3-18 18:0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周正平 |
办公电话: | 0883-7621558 | 移动电话: | 15906906927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高丽 |
办公电话: | 0883-2165889 | 移动电话: | 15750300826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925202000002001001 |
标段名称: | 双江自治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3-18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4-03 09:00 |
开标地点: | 电子开标室(双江县)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双江自治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新村社区建设点),该项目位于双江自治县新村社区,包括改扩(翻)建、配套基础设施完善,总投资概算约110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双江县新村社区建设点;周边环境:投标人自行踏勘。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企业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亏损,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人员至少须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且项目人员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人员必须为本公司人员,其社保证明材料将进行网上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信誉要求:2017年至今无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017年至今无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在工程项目中无不良行为或未被州、市、县(市、区)住建及相关部门处罚; (8)其它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承诺书,并承诺中标后,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支付。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②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络查询截图(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工程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http://www.ynjzjgcx.com/)”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中标企业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携相关证书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基本信息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对提供虚假信息登记,或项目现场监管中核实与投标配置人员不符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详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