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振兴路1000号附属工程整治
2019-12-04 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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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振兴路1000号附属工程整治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振兴路1000号附属工程整治295587ff-71f2-49f8-b422-4d45e73ba632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295587ff-71f2-49f8-b422-4d45e73ba632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131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95587ff-71f2-49f8-b422-4d45e73ba632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12-04 09: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12-10 23:59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18部队 | 经办人: | 徐股长 |
办公电话: | 13769612307 | 移动电话: | 1376961230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石工 |
办公电话: | 18388256618 | 移动电话: | 18388256618 |
标段编号: | GC532622201900020001001 |
标段名称: | 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振兴路1000号附属工程整治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12-1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12-24 09:00 |
开标地点: | (文山州)开标厅五-424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总投资131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振兴路1000号,已具备施工条件。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8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中标并顺利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从2016年至今顺利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材料中明确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竞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没有受到相关部门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4.竞标人在以往履约过程中无违法违规、不良履约行为和重大质量问题。5.竞标人在以往的招投标过程中未因弄虚作假行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且竞标人未曾受到县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屏)。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8.云南省外的竞标人还需具备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9-12-24 09:00 |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公告.pdf2019-12-03 12:08:45 |
温馨提示:
公告.pdf下载附件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