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联大路东片区建设项目动迁及地上建、构筑物拆除

2019-11-28 10:40:56 461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19-11-28

红河州蒙自市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联大路东片区建设项目动迁及地上建、构筑物拆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190572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蒙自市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联大路东片区建设项目动迁及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已经获得蒙自市财政局的批准,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总户数为669户,总用地面积56631.8平方米,拆迁总建筑面积86586.26平方米。其中:拆除重建(回迁安置)涉及280户,拆迁建筑面积41264.44平方米,回迁安置新建建筑面积45146.68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3293.44平方米,综合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1853.24平方米)。拆除重建(货币化安置)涉及389户,拆迁建筑面积45321.82平方米。(最终改造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及户数以最终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为准)。

2.2项目地点:蒙自市联大路东片区。

2.3工期:合同签订后2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5招标范围:项目动迁工作、前期现场咨询、技术服务和本项目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等的拆除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弃物等一并清理出现场,净地交付±0。(渣土拉运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7采购预算金额:41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2016年至今有2项及以上动迁及拆除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为准;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房屋拆迁上岗证、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在本企业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至今任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至今有2项及以上动迁及拆除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为准;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6年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2019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8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

3.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6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

3.10省外投标人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打印件;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近一年未发生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近一年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近一年无转包、挂靠行为;近一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一年未连续发生:(1)三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2)一次较大加一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一次重大以上(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弄虚作假行为。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0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在报名期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2018年至今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④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领取招标文件。(注:以上证明材料须带原件核对,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以上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 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具体要求:

6.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 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一份。

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云南省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三楼,蒙自市市级行政管理中心西北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5日09时00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中的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张像瑞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42号

联系人:曹光辉

电  话:0873-366629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联系人:侯建伟、葛工

电话、传真:18787303331、0873-303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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