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
2019-10-31 1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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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治理河段起点自河口莲花滩乡老新街附近,终点位于新现河支流汇入点(新街集镇段内),治理河段全长1.64 km,左岸新建堤防长1.65km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10-31 08: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11-15 17:3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 经办人: | 侯磊 |
办公电话: | 18788111249 | 移动电话: | 18788111249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蕊羽 |
办公电话: | 13769395679 | 移动电话: | 13769395679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1900271001001 |
标段名称: | 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第1标段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11-15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12-0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红河州)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32.4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建设规模:治理河段起点自河口莲花滩乡老新街附近,终点位于新现河支流汇入点(新街集镇段内),治理河段全长1.64 km,左岸新建堤防长1.65km。 2、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堤防建筑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 10年一遇设计洪水。 第一标段:堤长:0+000~0+800m,结构型式采用衡重式挡墙+土堤护坡结构,M10水泥砂浆砌筑墙体,堤防总高度13.6~18.1m。排涝涵管1座,亲水平台 1处。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水利水电 |
其他: | 详见公告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9-12-03 09:00 |
标段 2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1900271001002 |
标段名称: | 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第2标段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11-15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12-0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红河州)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49.4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建设规模:治理河段起点自河口莲花滩乡老新街附近,终点位于新现河支流汇入点(新街集镇段内),治理河段全长1.64 km,左岸新建堤防长1.65km。 2、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堤防建筑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 10年一遇设计洪水。 第二标段:堤长:0+800~1+650m,结构型式采用衡重式挡墙+土堤护坡结构,M10水泥砂浆砌筑墙体,堤防总高度13.6~18.1m。排涝涵管2座,亲水平台2处。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水利水电 |
其他: | 详见公告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9-12-03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pdf2019-10-30 17:21:03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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