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2019-05-10 15:28:56 58

发布时间 2019-05-10

鹤庆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鹤庆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完成社会福利中心大门、围墙、门卫室、院内场地硬化、绿化、室外消防等附属工程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05-10 08:0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05-16 17:30
备注: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鹤庆县民政局经办人:施永泽
办公电话:13987222418移动电话:139872224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李宏冬
办公电话:0872-4125177移动电话:1539395393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32201900040001001
标段名称:鹤庆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05-1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05-31 09:00
开标地点:鹤庆县一号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338.85498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社会福利中心大门、围墙、门卫室、院内场地硬化、绿化、室外消防等附属工程建设。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鹤庆县社会福利中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
其他: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至少为300万元的施工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至少为300万元的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5、投标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及“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有“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网站截屏彩色打印);
7、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
8、投标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询并出具;云南省外入滇企业须提交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记录原件。
9、云南省外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省外施工企业入滇登记证明;
10、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05-30 16: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公告.pdf2019-05-10 08:58:13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附件下载

图片关键词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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