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心城市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程

2019-02-22 09:55:42 1047

发布时间 2019-02-22

保山中心城市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程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到的房屋征收面积预估50万平方米,预估涉及拆迁房屋1450院进行拆迁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02-22 08:0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02-28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经办人:汤毅
办公电话:13708752477移动电话:137087524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鲁惠莉
办公电话:0875-8125888移动电话:1398705078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502201900004001001
标段名称:保山中心城市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程查看文件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02-28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03-14 09:00
开标地点:保山3号开标会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2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金额约2200万元,对项目涉及到的房屋征收面积预估50万平方米,预估涉及拆迁房屋1450院进行拆迁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良好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通过年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取消年检的,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拟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 网上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现场报名时需交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以上纸质版报名资料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4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1)企业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证金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03-1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备案表.pdf2019-02-21 14:53:102一体化公告截屏.pdf2019-02-21 16:15:06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附件下载

图片关键词一体化公告截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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