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证书换证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07-24 11:52:12 admin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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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电子培训合格证”)及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及条件

(一)换证范围。2018年12月13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日期统一延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按照证书对应的原则,本次对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等6个岗位(详见附件)换发对应的电子培训合格证。

(二)换证人员条件。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年龄按照换证之日计算),身体健康的人员。

(三)换证安排。信息完整考核合格证于2023年10月1日前通过系统对接完成换证。对于信息缺失的考核合格证,企业或个人尽快完善联系电话和学历信息,不得超过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再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所持有的考核合格证作废。

二、证书申领及业务调整

(一)证书申领。个人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注册个人用户,点击“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版块的“证书管理”,申领电子培训合格证。详细步骤可在个人登录页面下载并查看操作手册。

(二)业务调整。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将于2023年9月1日00:00起只保留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证书企业个人间调转、执业企业变更业务,停止其他业务。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测试、申领培训合格证、个人信息变更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办理。

三、继续教育

(一)学时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从取得电子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依据继续教育大纲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原核发的电子培训合格证作废。

(二)学习方式。一是参加企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二是企业/个人进入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综合业务服务平台(https://gwd.ynjspx.cn/container/home)注册登录后选择继教证书按岗位选择课程学习。三是自主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https://zyk.etledu.com)按规定选学课程。

四、其他事宜

测量员和试验员证书及业务仍按照现有方式正常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舒春艳,0871—64322032;罗玉玲,0871—68503757。

技术咨询电话:13810601730(培训管理信息系统);1388861375(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目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1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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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建设培训服务建设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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