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职责

2021-04-16 11:34:22 54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云南省道路桥梁施工行业协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监督实施本省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订省主体功能区划。

(二)制定道路桥梁施工行业自律公约,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维护全省道路桥梁施工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组织市场开拓,发布行业信息,创办专业刊物和网站,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活动:

(四)向政府部门提出制订道路桥梁施工行业的规划、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技术与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建议,参与云南省道路桥梁施工行业发展政策、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决策论证咨询:

(五)积极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经济组织的联系与交往,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以及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参与纠纷的调解处理、应诉或者申诉;

(六)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提出采取救济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诉讼活动;

(七)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八)组织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举办和参与有益于提高行业影响力、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各种社会活动;

(九)政府职能部门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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